优化可转债交易实施细则,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近年来,可转债逐渐成为上市公司特别是中小民营上市公司的重要融资工具,在服务实体经济、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融资结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2023年6月16日,深交所发布了《关于完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进一步优化了投资者、上市公司实控人、上市公司董监高等参与可转债申购、交易、转让的规定。
《通知》关于个人投资者、上市公司实控人、上市公司董监高等参与可转债申购、交易、转让的最新规定与此前条款基本保持一致。具体来看,个人投资者方面:个人投资者参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申购、交易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公司可转债申购、交易、转让的,不适用本次新规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的条款。
明确退市整理期可转债交易的投资门槛
《通知》主要新增“可转债退市整理期”对个人投资者投资的门槛要求。个人投资者参与处于退市整理期尚未摘牌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买入交易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深交所强调普通投资者首次买入处于退市整理期尚未摘牌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应当以纸面或者电子方式签署退市整理可转债交易风险揭示书。
可转债退市机制渐趋完善
除投资者适当性问题外,围绕可转换公司债券退市整理期间交易安排,深交所在2023年6月9日也作出规定。根据最新安排,上市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可转债同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可转债证券简称后冠以“退”标识。可转债进入退市整理期首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次日起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
交易所政策的及时出台,设定整理期、完善退市可转债交易规则,体现了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参考来源:
深交所:关于完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证券报:深交所完善可转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事项
证券时报:深交所明确了!事关参与可转债退市交易…
证券时报:可转债退市机制渐明确!如何参与可转债退市交易?两大门槛定了